彩龙新材本次定向发行对象为佛山宜利孚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发行股票5,580,000股,发行价格为5.06元/股,拟募集资金总额28,234,800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彩龙新材成立于2006年,公司主要从事功能性薄膜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真空镀膜、PC薄膜、PC/PMMA复合材料等,产品主要应用于包装材料、消费电子、家电等领域。
公司是工信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持技术创新理念,曾获“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广东省高性能复合膜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创新型中小企业”“佛山市细分行业龙头企业”“佛山市高分子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佛山国家高新区2020年度瞪羚企业”“佛山国家高新区2020年度领军企业”“2020年佛山市制造业隐形冠军培育企业”等认定。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其细分领域内均取得一定的行业地位,公司是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认定的“中国镀铝膜行业十强企业”,公司镀铝膜产品和子公司达孚新材生产的聚碳酸酯薄膜及片材产品市场占有率均位居广东省前列。
康达律师作为彩龙新材本次定向发行股票项目的发行人律师,凭借着严谨专业的法律服务、细致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客户的认可与信赖。未来,康达律师将继续为彩龙新材提供优质、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公司的稳健发展助力。
项目签字律师
林映玲 陈志松
项目组成员
刘玺玉
合作中介机构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