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5-11-12 10:14:00
作者: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浏览:
案情简介
技术人员黄某(化名)2021年10月入职深圳某公司,公司大股东周某(化名)承诺给其股份,公司经营困难时,黄某还向周某提供借款。在该公司工作半年左右,黄某不仅没拿到一点工资,也没收到周某还款。公司大股东以失联方式逃避债务,黄某多次催款无果后,2022 年 8 月 ,黄某前往周某讨要欠款,因无法联系到周某,黄某翻墙进入厂房,利用随身携带的螺丝刀等工具,将厂房内一台设备的主板拆走,并电话告知周某的合作伙伴张某,意图以此逼迫周某付款,未收到回复后黄某将该主板处置抵债。周某报案后,公安机关以盗窃罪对黄某刑事拘留。
黄某及其家属心急如焚,在第一时间委托了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的李华权律师和唐源律师团队介入此案。
辩护过程
1、一次变更罪名并成功取保
在批捕阶段律师与侦查机关及公诉机关积极沟通,由于本案事出有因、情节轻微且不符合盗窃罪构成,不应羁押。最终,在辩护团队的努力下,黄某被取保候审,暂时获得了人身自由,这为后续全面展开辩护工作争取了宝贵时间。
2、两度调整指控金额
公诉机关以故意毁坏财物罪提起公诉,该罪最核心的事实是毁坏财物的价值金额多少,公诉机关依据当地价格认定中心出具的说明材料按重置换新方式计算价值为13万多元,并据此建议量刑三年以上。庭审后当场将当事人收押,形势一度非常严峻。
辩护团队经过深入分析,发现公诉机关的指控金额存在诸多问题,且未充分考虑当事人的从轻、减轻情节,据理力争,原审争取到了判三缓三的缓刑判决。原审判决后律师向当事人分析利弊,量刑依然过重,建议当事人果断上诉。二审合议庭认为原审认定金额存在问题,该关键事实未查清,发回重审。在重审阶段先是公诉机关补充证据将金额由13万多元调低到四至六万元,但该金额仍属于超过三年以上的量刑标准,且补充的证据仍缺乏证明力,辩护人在发表质证意见后提出该证据不予采纳的充分理由,该金额最终亦不被采纳。最后法院以当事人自认的金额2万元予以决定量刑。
3、三次改变量刑
本案中辩护团队在各个阶段全力以赴,为维护黄某的合法权益付出了巨大努力。由公诉机关的三年以上量刑建议,争取到原审判三缓三年,再经过重审改为缓刑一年半。一步一个脚印,争取到罚当其行,而非为了迁就被害人给判成“葫芦案”。
辩护结果
此案的成功辩护,不仅为黄某个人带来了转机,也为类似案件的辩护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借鉴。它彰显了专业刑事辩护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方面的重要作用。在面对复杂的刑事案件时,专业的辩护律师能够凭借丰富的法律知识、敏锐的洞察力和严谨的逻辑思维,深入剖析案件事实,准确认定行为性质,为当事人争取最有利的判决结果。同时,本案也提醒我们,当遇到纠纷时,应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解决问题,切不可采取过激行为,以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良的后果。
代理律师
【END】
编辑 | 谢佳蓉
审核 | 曾艳媚
往期推荐
康达新闻 | 康达律师受邀为广州数据交易所“高层次数据人才研修班(广州站)”授课
康达党建 | 康达广州党总支《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主题学习日
康达荣誉 | 康达获“2025 ALB中国区域市场法律大奖:华南地区&华中地区”七项大奖提名
020-37392666
周一到周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