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5-09-11 17:15:00
作者: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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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8日,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珠江股份,股票代码:600684.SH,下称“珠江股份”)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54号)。我所律师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提供了专项法律服务。
珠江股份成立于1992年,1993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23年3月通过重大资产重组实现业务转型,聚焦运营更加稳健、盈利更加稳定的城市服务与文体运营服务,主营业务涵盖物业服务、文体运营、酒店管理、智慧服务等多元业态。珠江股份始终坚守“让城市生活更美好”的公司使命,致力于打造“中国智慧城市运营服务商”,将围绕“打造全业态、全周期、全域化的城市服务体系”的战略框架,实施以城市服务和文体运营为核心驱动,牵引酒店服务、租售服务、科技服务等多元产业协同发展的模式,努力实现“成为国内一流智慧城市运营服务商”的发展愿景。
珠江股份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3,763.16万元(含本数)。康达作为珠江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发行人律师,凭借着严谨专业的法律服务、细致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客户的认可与信赖。未来康达将一如既往地为珠江股份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助力珠江股份高质量发展。
项目签字律师:
杨彬 韩思明
项目组成员:
陈志松 吴宣慧
合作中介机构: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团队
杨彬
高级合伙人
广东省律师协会国有资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
广州市律师协会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
专注于公司、金融、证券法律业务,主要从事公司证券发行、并购重组、企业日常法律顾问、商事争议解决等方面的法律事务。
韩思明
高级合伙人
广东省律师协会证券和资本市场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广州市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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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业务,主要从事IPO、并购重组、上市公司再融资(股票、债券)、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常年法律顾问业务。
陈志松
专职律师
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业务,在公司上市、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股权投资业务、争议解决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吴宣慧
专职律师
专注于公司、金融、证券法律业务,主要从事公司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资产证券化、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债券融资、常年法律顾问业务、争议解决。
【END】
编辑 | 谢佳蓉
审核 | 曾艳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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