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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原创 | 修订后的《婚姻登记条例》,夫妻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寻求律师介入吗?

发表时间: 2025-04-15 17:03:00

作者: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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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共计约2300字,阅读全文约需5分钟」


日前,国务院公布修订后的《婚姻登记条例》,《条例》自2025年5月10日起施行。修订的主要内容:一是明确增加婚姻登记机关提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充分发挥专业人员和其他社会力量在婚前教育、婚姻家庭关系辅导、妇女权益保障等方面的作用。二是实行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当事人无需再回到户籍所在地办理。三是优化婚姻登记服务,当事人无需再提供户口本等。

那在婚姻登记日渐完善和人性化制度下,夫妻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前,是否需要寻求律师的介入?


一、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中国内地办理离婚的方式。

离婚的方式分为民政部门离婚登记和法院诉讼离婚两种。


离婚登记是指在国内登记结婚的夫妻对离婚的意愿、子女抚养和探望、财产的分割和债务的承担等事宜可以协商一致的,双方凭有关身份资料可在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经过30天离婚冷静期,双方仍坚持离婚并依法签署离婚协议的,登记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进行离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双方的婚姻关系依法解除;俗称协议离婚或者非诉离婚。


诉讼离婚即非在国内登记结婚的夫妻、或者双方对前述离婚所涉事宜其中一项或者多项未能协商一致的,双方均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依法对离婚及所涉有关事项进行判决,以生效的裁判文书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俗称诉讼离婚。

二、协议离婚时双方上网寻找或者使用婚姻登记处提供的离婚协议格式是否稳妥呢?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作者以两个反面案例告知大家,若按离婚协议格式书写“双方没有共同财产,各自名下财产和债务归各自所有和承担”,可能发生不利的情况。


如一方在离婚时不清楚另一方存有财产,离婚后才了解到的,如写了这句兜底的语句,那该方再想后续主张就很难获得法院支持了。另外如双方在离婚协议没有具体列明各财产的情况、双方分割意愿和具体处分操作等,如一方离婚后要卖房押房等作处理时,或其不幸去世,其继承人继承其因离婚分割而来的财产时,相关部门是仍需传唤其前妻或者前夫进行核实才能处理该些财产及判定具体份额,增加了日后处分的难度和不利因素。


若涉有孩子的离婚协议,每个家庭的实际情况不同,双方对孩子的抚养费支付、探望方案等也需根据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进行约定。


因此,离婚协议格式并不是每个家庭都适用的,而寻求律师根据个体家庭实际情况量身起草,可较大限度预防后续发生纠纷,保障当事人和孩子的权利,缓和离婚双方的敌对情绪和降低各项离婚成本。

三、若协议离婚阶段聘请律师,律师可提供什么法律帮助呢?

作者认为最为常见的是法律咨询、协助协商、起草和修改离婚协议。


法律咨询:也就是每个家庭基本的法治体检,律师需了解双方婚前婚后的感情情况、子女抚养情况、婚前和婚后财产出资和现状、债务和家庭开支承担情况,双方是否存有过错、双方对家庭的贡献度、双方是否有签订其他婚内协议等细节,根据经验和法律现状给予建议,或指引当事人依法进一步收集证据和制定协商方案。很多情况下,通过专业的法律咨询和情感疏导,部分没有达到感情破裂的夫妻可进行情感修复从而不离,部分无需进行诉讼离婚也可变通协调方案以达到协议离婚。


协助协商:通过详细法律咨询后,当事人解开心中疑虑和误区,调整自己的预期,进一步制定可行方案,与另一方进行协商和谈判;并根据另一方的回馈意见,衡量调整方案和对有关风险。一般双方协商的环节存在两至三个回合,律师可直接参与双方的协商调解,或在后方协助当事人开展协商。


起草和修改离婚协议:律师根据双方协商确定的方案,为当事人家庭量身定制起草离婚协议条款;且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尽量避开离婚协议在未来履行过程中可能会触及的雷点;以防双方因约定不明、考虑不周、定性不准、文字表述不准确、方案无法切实落地、没有违约条款等事宜而发生纠纷。

四、除上述常见场景外,夫妻在协议离婚或者为诉讼离婚作准备时,律师还可以提供什么法律帮助呢?

律师还可协助当事人通过公开合法的途径协助调查另一方的财产和债务情况,根据双方已谈妥的事项先行起草夫妻财产协议、婚内析产协议、赠与协议、分居协议、子女抚养方案等资料,或对一方的意愿先规划起草医疗预嘱、意定监护协议、父母指定遗嘱等文件;必要时协助当事人办理公证手续;涉家暴案件还可协助报警和收集验伤证据,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协助代办财产交接和过户手续等非诉法律服务。


综上,结婚和离婚都是人生头等大事,妥善处理不仅涉及夫妻双方权益,还关乎着孩子的健康成长、社会稳定和谐。律师不仅可代理当事人的离婚诉讼,若双方有意识在协议离婚阶段就委托律师提供专业帮助,做到“对症下药、病从浅中医”的,可省时省力、缓和对抗、预防纠纷,对家庭各方都是有好处的。


声明:本文为原创文章,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和作者。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随个案具体情况或法律变迁等因素最终导致认定不尽相同。


作者简介



陈丽华律师


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广州市律师协会第十届、第十一届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广州市律师协会第十届公益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委员

广州市律师协会实习考核委员会考核官

广州图书馆专家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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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注于婚姻家庭、遗嘱继承、财富传承、债权债务、民事合同、房地产领域。

陈律师自2009年6月起律师执业,多年来获广东省司法厅表彰的“个人嘉奖”;获广州市律师协会评授的“2020年度优秀专业委员会委员”,“2020年度、2023年度工作机构优秀成员”,“2021年度社会责任贡献奖”,“2022年度、2023年度优秀公益律师奖”,“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优秀实习面试考核官”。




【END】

供稿 | 陈丽华

编辑丨谢佳蓉

审核丨曾艳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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